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文件要求,圍繞學校人才選拔理念,我校2019年繼續(xù)開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學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擇優(yōu)錄取。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優(yōu)秀、理想信念堅定、誠實守信、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優(yōu)異、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理科高中畢業(yè)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專業(yè)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符合2019年高考報名條件,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任一獎項者均可報名:
1.中國數(shù)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一、二、三等獎。
2.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總決賽一、二等獎。
3.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
以上獎項獲獎名單須在陽光平臺公示,查詢網址:http://gs.cyscc.org/。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197人。自主招生大類及相關要求見下表:
招生大類 |
包含專業(yè) |
報名條件 |
選考科目要求(上海、浙江) |
理科試驗班類 |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tǒng)計學、物理學、應用心理學 |
獲數(shù)學、物理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 |
理科試驗班類(生命、環(huán)境、化學與地學) |
生物科學、生態(tài)學、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工程、化學、地理信息科學、大氣科學、地質學 |
獲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或化學 |
工科試驗班(機械與材料) |
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
獲數(shù)學、物理、化學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 |
工科試驗班(能源、化工與高分子) |
能源與環(huán)境系統(tǒng)工程、車輛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獲數(shù)學、物理、化學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或化學 |
工科試驗班(建筑與土木) |
城鄉(xiāng)規(guī)劃(5年)、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學(5年) |
獲數(shù)學、物理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 |
工科試驗班(電氣與自動化)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 |
獲數(shù)學、物理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 |
工科試驗班(航空航天與過程裝備) |
工程力學、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獲數(shù)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 |
工科試驗班(信息)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自動化、生物醫(yī)學工程 |
獲數(shù)學、物理、信息學競賽獎項之一 |
物理 |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冊后登錄,完成網上報名。請考生務必詳細閱讀考生報名須知,按照要求如實填寫、提交信息,確認志愿后打印申請表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報名時間: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
2.志愿填報要求:考生填報的招生大類須符合對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要求,填報招生大類數(shù)不超過5個,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專業(yè)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3.申請材料遞交:考生須在報名系統(tǒng)中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掃描件,上傳完成后務必點擊“完成上傳”按鈕。
①《浙江大學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并由中學審核蓋章。上傳的申請表內容需與報名系統(tǒng)內填寫的電子數(shù)據(jù)內容完全一致,否則視為無效。
② 高中階段獲學科競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及以上獲獎證書須在系統(tǒng)中如實填寫并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論文和專利不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并上傳上述申請材料的掃描件,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但通過初審參加面試的考生務必在面試時攜帶紙質申請材料,遞交面試專家組。(所有紙質申請材料用標準A4紙,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1.初審:我校成立專家評審組對合格的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初審結果分為“優(yōu)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結果“優(yōu)秀”者將在具有特別突出的學科特長且綜合素質優(yōu)異的考生中產生。“優(yōu)秀”考生須參加面試及體育測試,“通過”的考生須參加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不通過”考生不能進入后續(xù)考評環(huán)節(jié)。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審結果生效。
2.綜合測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筆試:筆試科目為閱讀與素養(yǎng)、數(shù)學與邏輯、物理探究,筆試滿分200分。
2)面試:主要考察學生思想品德、誠實守信、專業(yè)素養(yǎng)、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
3)體質測試: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50米跑。所有初審“通過”和“優(yōu)秀”的考生均須參加體質測試,測試結果將作為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無故不參加體質測試的考生,不予資格認定。
考生必須在2019年5月7日至19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完成確認參加考試,逾期未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資格認定:堅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策,按考生測試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自主資格考生名單及優(yōu)惠政策。
優(yōu)惠政策具體如下:
1)考生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qū)、市)理科我校(國標碼10335)模擬投檔線下20分(含)以內予以錄取。
2)對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其投檔成績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上50分(含)予以錄取。
對學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少數(shù)優(yōu)秀考生,其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qū)、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shù)線者(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達到浙江省、上海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者),予以優(yōu)先錄取。
2.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結果生效。
3.填報志愿: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tǒng)一安排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浙江大學”,且填報自主資格認定的專業(yè)大類。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4.我校認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數(sh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5.對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其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1A1B。
6.錄。焊鶕(jù)考生高考總分、經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入選專業(yè)大類和我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
2.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9年5月初。
3.網上確認參加綜合測試時間:2019年5月7日至5月19日。
4.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6月1日至6月12日。
5.綜合測試時間:2019年6月10日至6月12日。
綜合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
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報名系統(tǒng)網站公告。
6.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2019年6月22日后。
1.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領導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學校自主招生方案、錄取原則、擬入選自主資格名單、優(yōu)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策。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嚴格監(jiān)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權力尋租的不良行為。
2.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考前隨機確定。
3.考生初審結果及相關信息、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及其優(yōu)惠分值和錄取名單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網站公示,實行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
4.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進行審核,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1.參加我校自主招生體質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資助。
3.我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4.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5.本招生簡章由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
電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地址:浙大西溪校區(qū) 電話報名:15381065138 QQ: 351334843 王老師
杭州卓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zhuoyi Educ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備案:浙ICP備17028783號,技術支持:旺森科技